将头灯当山鹿眼睛举枪误射好友

www.haixiachina.com 2008-11-16 10:37:21 来源:东南快报 字体大小:

  误以为朋友头灯是山鹿的眼睛,黄某开枪将朋友打死。昨日,黄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、非法持枪罪,被南平建瓯市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黄某是建瓯市小松镇大庙村人,乡镇狩猎队成员。2008年1月29日晚,黄某约同村好友阿松去打猎。当时7点左右,他们戴着头灯,骑着摩托车在东庵垅山场碰头,然后分头寻找猎物。

  不久,黄某发现一头山鹿,举枪时山鹿受惊跑了。约晚上10点,两人在约定地点碰头,都没有打到猎物。黄某说碰到一头山鹿,两人决定返回搜寻。刚搜寻不久,黄某发现前面五六米远处有两点光亮,以为是山鹿的眼睛,举枪便射。

  “打中了,打中了!”黄某边呼唤阿松,边跑过去查看。不料,他却发现阿松躺在地上,鼻孔冒血,已经当场身亡。随后,黄某被警方带走。经鉴定,黄某打死阿松的枪支,属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非军用枪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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